我可否提取強積金計劃內的戶口結餘作應急之用? 不可以。因為您需年滿65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才能申請提取該筆資產。 然而,若出現以下情況,則可提早提取這筆強積金資產:提早退休(年滿60歲)、永久性地離開香港、身故、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或小額結餘 (帳戶結餘少於5,000港元並符合相關條件)。 如您以65歲退休或60歲提早退休為理由提取強積金,您可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您的強積金累算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