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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離職時,僱主須向我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他可否從我的強積金帳戶中提取累算權益用作抵銷?

                                                      可以的。如您的僱主已根據《僱傭條例》向您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他便可申請從僱主為您所作出的供款部份所衍生的累算權益領回相關金額作抵銷。然而,僱主可從您帳戶抵銷的款額,不應多於他向您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款額。如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不多於僱主供款部份所衍生的累算權益,餘額便必須保留在您的帳戶中。

                                                      如需了解更多詳情,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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