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需要通知僱員公司為他們所作的強制性供款金額? 是需要的。法例規定,您必須於作出強制性供款後的7個工作日內,向每位一般僱員或臨時僱員*發出每月供款記錄。供款記錄需列明僱員的有關入息、供款金額及向計劃受託人支付供款的日期。 (*於支付有關入息後的下一個工作日或之前作出供款之臨時僱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