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否為我聘請的臨時僱員開立強積金帳戶? 「臨時僱員」是指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從事建造業/飲食業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僱員。臨時僱員受僱的時間不論長短,即使只受僱一日,僱主亦須安排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需開戶,僱員可:• 透過「登記易」,以電子形式開立臨時僱員戶口,方便快捷;或• 填寫開戶表格[AP(CEE)] 及行業分類表格[IC-I(ALL)],並連同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寄交本公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