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及協助
                                                       
                                                       

                                                      我需否為我聘請的臨時僱員開立強積金帳戶?

                                                      「臨時僱員」是指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從事建造業/飲食業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僱員。臨時僱員受僱的時間不論長短,即使只受僱一日,僱主亦須安排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需開戶,僱員可:
                                                      • 透過「登記易」,以電子形式開立臨時僱員戶口,方便快捷;或
                                                      • 填寫開戶表格[AP(CEE)] 及行業分類表格[IC-I(ALL)],並連同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寄交本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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